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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藥是"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",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。在推進健康中國的進程中,國務院《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(2016—2030年)》,明確了加快推進中醫藥現代化、產業化的方向,推動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,走向世界,充分發揮中醫藥防病治病的獨特優勢和作用,為建設健康中國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。
奧普斯儀器應用實驗室提供藥材檢測整體儀器配置及應用方案,依據國標,助力企業組建實驗室,并對檢測工作的開展給予專業技術指導!通過科學檢測,有效推進藥材行業基原、產地、種植過程、采收和產地加工、包裝貯藏等過程生產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發展,建立中藥材、中藥飲片、中成藥生產流通使用等全過程質量控制,逐步實現中藥重點品種來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責任可究,促進產業規范化、標準化、規模化發展。

中藥有害殘留物(殘留農藥、重金屬及有害元素、生物毒素等)檢測:
國家藥典委員會于2020年3月25日發布了藥典2020版生物制品異常毒性檢查、藥材和飲片檢定通則、中藥有害殘留物限量制定指導原則等30份標準。2020 年 3 月 25 日發布的 0212 通則第二版征求意見稿中,刪除了有關重金屬的規定,改為限定具體藥材中的重金屬限值,目前發布的需要限定重金屬的植物類藥材有:丹參、人參、山楂、枸杞子、甘草、白芍、西洋參、金銀花、黃芪、當歸、山茱萸、三七、酸棗仁、桃仁、白芷、葛根、黃精、梔子等十八種,限量值不變。
公布的《關于中國藥典修訂的通則0212及通則9302標準修訂草案的公示》(以下簡稱"修訂草案公示"),征求社會各界意見,公示期為兩周。新修訂的通則對檢測的33種禁用農藥限定量做了部分微調,還公示了對中藥有害殘留物(殘留農藥、重金屬及有害元素、生物毒素等)限量的指導原則。修訂草案公示中規定一致性限量指導值:藥材及飲片(植物類)鉛不得過 5mg/kg,鎘不得過 1mg/kg,砷不得過 2mg/kg,汞不得過 0.2mg/kg,銅不得過 20 mg/kg。除另有規定外,飲片水分通常不得過 13%;藥屑雜質通常不得過 3 % ;藥材及飲片(礦物類除外)的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過 150mg/kg;藥材及飲片(植物類)禁用農藥不得檢出(不得過定量限)。